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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校服案”引发的反思

2000-06-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周 峰 本报记者 潘剑凯 我有话说

浙江省瑞安市13名中小学校长利用职务之便在订购校服过程中收受生产商贿赂一案近日在浙江省引起轩然大波。该省教育厅和省政府纠风办最近在瑞安召开通报“校服案”暨规范中小学物品采购现场会,会议要求各级教委和各类学校从该案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整改,给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去秋,瑞安市“地下组织部长”陈仕松(绰号“阿太”)被捕,一批涉案官员随之落入法网。在瑞安莘塍镇,莘塍学区主任(原莘塍一中校长)叶绍胜也因受贿被依法逮捕。叶绍胜供称,瑞安市部分学校的校长在订购校服时也收受了服装厂给的好处费。

一桩“校服案”开始浮出水面。今年3月,根据掌握的线索和群众举报,瑞安市纪委、监察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

在两个多月的调查中,纪检人员发现,此案查实曾收受贿赂的校长不仅人数多,且问题也由原先的订购校服收受贿赂扩大为利用基建、学生择校、人事调动、工作分工等机会收受钱物。据介绍,“校服案”目前已正式结案,涉案校长13名,其中12名为乡镇学校校长,涉案金额43万元,9名校长已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人们的心目中,学校是个“清水衙门”,然而有“市场经济头脑”的校长们却能从中捞到油水。鲍田镇中心小学校长潘建华在1995年11月至2000年2月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达21笔,金额计6万多元,行贿者主要是服装生产商。梅头镇小学校长邱金德从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收受他人钱财达4万多元。在收钱手段方面,这些校长也有他们的“小九九”。有人送给鲍田镇一中校长王永标现金,他把大部分占为己用,小部分上交学校财务。1998年12月27日,服装生产商林某送5000元给王,王就把其中的3500元留给自己。实验小学校长黄良藏原是该市教育界的一面旗帜,每学期开学招生期间,他都偷偷地躲到宾馆里,因为找他帮忙择校的家长太多了。然而到最后,进校的择校生还大多是黄良藏的亲朋好友的孩子。他收礼也有一个“原则”,只收一两千元,上万元的钱他均退还。

这些“贪财校长”的交代发人深思。王永标说,现在校长的权力很大,学校的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钱进了我的口袋,就等于入了学校财务的账。塘下镇一中校长赵瑞林说,人家送的钱,原先我是不想收的,但考虑到其他学校的校长都收受了,怕自己坚持不收会得罪其他校长。黄良藏说,帮人家办事,收点礼是应该的。

“校服案”引起了浙江省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侯靖方说,“瑞安校服案”的发生令人警醒,这一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学校和个别人员身上,但已严重影响了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干扰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教育系统肩负着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任,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能掉以轻心,各级教委一定要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反思,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克服该案带来的负面影响,推进全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在瑞安召开的通报“校服案”暨规范中小学物品采购现场会上,浙江省教委教育纪工委书记曾红刚,在谈到如何从“校服案”中吸取教训和改进工作时说,首先要切实加强政务、校务公开,要从社会关注的热点、工作中的要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入手,增强办事透明度,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必须作为公开的重点;其次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而校长是全校师生的核心,理应德才兼备,今后各级教委在考核和培训校长时,不但要注重业务能力,还要注重他们的勤政廉政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还要认真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要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逐步实行票款分离,及时足额缴入同级预算外财政专户。

该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行和健全物品采购制度,不断规范采购行为,同时决定先从温州市教委开始试点工作。温州市教委主任林卫平表示,他们将首先做好规范学生床上用品、校服、课桌椅三项采购工作,各地各校必须征订由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技术鉴定部门考定的生产企业的产品,以确保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和竞争有序。同时,温州市教委将立即出台《温州市教育系统财务、基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收支两条线”、基建工程、大宗物品采购进行管理,并建立教育系统采购中心,将有关物品实行政府采购,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现象。

瑞安市教委作出决定,建立学校大宗物品集中采购制度,规定今后凡3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运作,学生课桌椅、校服、电脑及软件等,一次性采购超过2万元都由教委统一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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